朋友分享了這故事:
有人問了上帝,“喜歡”與“愛”有什麼區別呢? 上帝指了指一個孩子,只見孩子站在花前,久久不肯離開,最後,孩子被花的美麗迷醉,不由的伸出手把花摘下來。 上帝說,這就是喜歡。接著,上帝指了指另一個孩子,只見孩子滿頭大汗的在給花澆水,又擔心花被烈日曬著,自己站在花前。 上帝說:這就是愛。喜歡是為了得到,而愛卻是為了付出,這就是最本質的區別!當你懂得珍惜和保護的時候!這就是愛…………
這「喜歡」與「愛」的故事,讓我想起昨天晚上看”我和星星有個約會”𥚃千頌伊對著她的名牌包包說, “對唔住,我只是一時唔掂,真係唔想放你地出去架,你地乖,我一有錢就會嚟蜀番你地…”。
已經是三年前寫的貼文。 到了今天2020再看這二個故事,令我想到我們對衣服是愛還是喜歡呢?
作為現代人,衣服是必須品。很難想像對衣服的愛吧!千頌伊所說的是喜歡,背後是一種情意結,名牌包包就代表她的成就,身份的象徵。看來是愛自己比愛包包更甚。
那有甚麼人會愛自己的衣服? 以前的我,每次換季都會小心奕奕地把衣服搬來搬去,安排得井井有條,也沒有問自己我究竟還需要它們嗎?上次我搬出來有穿過嗎?為甚麼要保留這麼多的衣物? 對於今天的我會理解這叫"無明", 不明而為,不會質問,無意識地在既定時間裏重復做同一件事, 還會有些奇妙的想法,可能留下來將來有宴會時穿著,可能我瘦二十磅之後可以再穿著,可能再有一百個其他可能…, 這狀況甚至談不上是喜歡自己的衣服,是最糟糕的狀況。
就在最近,看到愛自己衣服的狀態是怎樣一回事。有一套黑色的緊身衣,每晩我會穿著它睡覺,因為它助我安睡,去水腫,消瘦,血氣循環改善,更健康,這一套便成為夜夜與我相處的好拍檔,因為洗衣機會有機會破壞纖維組織,所以我每早都會親手清洗它們,平放待自然乾,已經二年時間了,從不間斷。這情況跟澆水護花的孩子情況相像嗎?愛是相對的,他對你好,你也對他好!可要注意,這點不是必然的,缺乏感恩之心,他對你好,你亦未必會對他好。
從以上這點,再推論到跟你外出見其他人的衣服,那些吸引到你經常穿著的,一星期起碼會穿二,三次的,便是你愛的,可能是讓你感覺舒服,令你充滿信心、目標達成,跟你的本質和性格配合,給你自在感。我甚至是已穿得殘舊不堪的衣服要再重做一件,那我相信是愛而不是喜歡那樣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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