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分享了這故事:

 有人問了上帝,喜歡有什麼區別呢? 上帝指了指一個孩子,只見孩子站在花前,久久不肯離開,最後,孩子被花的美麗迷醉,不由的伸出手把花摘下來。 上帝說,這就是喜歡。接著,上帝指了指另一個孩子,只見孩子滿頭大汗的在給花澆水,又擔心花被烈日曬著,自己站在花前。 上帝說:這就是愛。喜歡是為了得到,而愛卻是為了付出,這就是最本質的區別!當你懂得珍惜和保護的時候!這就是愛…………

這「喜歡」與「愛」的故事,讓我想起昨天晚上看我和星星有個約會𥚃千頌伊對著她的名牌包包說, “對唔住,我只是一時唔掂,真係唔想放你地出去架,你地乖,我一有錢就會嚟蜀番你地…”

已經是三年前寫的貼文。  到了今天2020再看二個故事,令我想到我們對衣服是愛還是喜歡呢?

 作為現代人,衣服是必須品。很難想像對衣服的愛吧!千頌伊所說的是喜歡,背後是一種情意結,名牌包包就代表她的成就,身份的象徵。看來是愛自己比愛包包更甚。

那有甚麼人會愛自己的衣服以前的我,每次換季都會小心奕奕地把衣服搬來搬去,安排得井井有條,也沒有問自己我究竟還需要它們嗎?上次我搬出來有穿過嗎?為甚麼要保留這麼多的衣物對於今天的我會理解這叫"無明", 不明而為,不會質問,無意識地在既定時間裏重復做同一件事, 還會有些奇妙的想法,可能留下來將來有宴會時穿著,可能我瘦二十磅之後可以再穿著,可能再有一百個其他可能…, 這狀況甚至談不上是喜歡自己的衣服,是最糟糕的狀況。

就在最近,看到愛自己衣服的狀態是怎樣一回事。有一套黑色的緊身衣,每晩我會穿著它睡覺,因為它助我安睡,去水腫,消瘦,血氣循環改善,更健康,這一套便成為夜夜與我相處的好拍檔,因為洗衣機會有機會破壞纖維組織,所以我每早都會親手清洗它們,平放待自然乾,已經二年時間了,從不間斷。這情況跟澆水護花的孩子情況相像嗎?愛是相對的,他對你好,你也對他好!可要注意,這點不是必然的,缺乏感恩之心,他對你好,你亦未必會對他好。

從以上這點,再推論到跟你外出見其他人的衣服,那些吸引到你經常穿著的,一星期起碼會穿二,三次的,便是你愛的,可能是讓你感覺舒服,令你充滿信心、目標達成,跟你的本質和性格配合,給你自在感。我甚至是已穿得殘舊不堪的衣服要再重做一件,那我相信是愛而不是喜歡那樣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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